按照市國資委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的相關要求,7月19日,集團領導干部以“會前學法”形式專題學習了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相關制度。會議由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主持。
本次“會前學法”特邀國浩(成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小進律師為主講人。劉小進從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的改革歷程、政策背景、文件清單入手,剖析了市國資委關于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的“1+3”制度設計框架,并結合國內典型案例,重點對《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報告制度(試行)》《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查處工作指引(試行)》《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禁入限制人員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三大配套制度的核心條款等進行了深入、系統的解讀。
會上,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要求集團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增強依法合規意識,對違規經營投資行為零容忍。一是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二是要進一步總結行業常見案例并常態化更新風險事項清單,三是要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重點事項的合規自查和梳理,切實保障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