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公布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除了成立國家監察委和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之外,黨的機構改革也有重大調整。部分要點如下:(1)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2)組建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署。(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委員會,以加強黨中央對涉及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四個委員會分別設立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4)組建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教育部。(5)組建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不再保留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6)組建新的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作為黨中央直屬事業單位。(7)組建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不再保留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編譯局。(8)中央組織部統一管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9)中央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中組部對外保留國家公務員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公務員局。(10)中央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工作,中央宣傳部對外加掛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牌子。(11)中央宣傳部統一管理電影工作,對外加掛國家電影局牌子。(12)中央統戰部統一領導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仍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13)中央統戰部統一管理宗教工作,對外保留國家宗教事務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宗教事務局。(14)中央統戰部統一管理僑務工作,對外保留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務院僑務辦公室。(15)不再設立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中央政法委員會承擔。(16)不再設立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中央政法委員會承擔。(17)組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整合中央電視臺(中國國際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組建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歸口中央宣傳部領導。對內保留原呼號,對外統一呼號為“中國之聲”。(摘自《每日經濟》第5630期)